头条新闻
各会员单位:
为健全协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协会职能,提升破产管理专业能力,更好服务会员,促进行业发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成立第一届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会”)并按照《湖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章程》有关规定开展组建工作。现面向全体会员单位公开选任两委会委员,相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设置的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
(一)专门委员会是协会负责开展有关行业活动和处理相关事务的工作机构,现阶段拟设置以下7个专门委员会:
1.投融资工作委员会
2.对外交流工作委员会
3.会员联络和维权工作委员会
4.财务工作委员会
5.规则和纪律工作委员会
6.专业指导和培训工作委员会
7.宣传和信息化工作委员会
(二)专业委员会是协会负责组织会员进行业务研讨和交流的工作机构,现阶段拟设置以下5个专业委员会:
1.破产重整与和解专业委员会
2.破产清算与强制清算专业委员会
3.破产审计评估与税务专业委员会
4.债务重组及预重整专业委员会
5.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
(三)两委会组建后,将在会长办公会带领下具体落实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根据相应职责开展工作。各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分别拟设主任委员 1 名,副主任委员 2-4 名,委员若干名。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的任期与理事会任期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二、报名条件
(一)委员任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忠于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破产管理事业,遵法守纪,身体健康,属于会员单位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
2.热心本专业领域及破产管理行业的发展,品行良好,具有相关工作经历、经验和专门知识(申报专业委员会委员职位的,执业或从业方向为相应专业领域方向,并在相关专业领域办理过两件以上相关案例或者发表过一篇以上较高专业水平的文章);
3.从事破产相关业务满3年以上,近三年内未受过刑事处罚或有关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4.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理解参与协会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愿意为行业发展作出奉献,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加委员会活动;
5.在地市州破产管理人协会有相应任职经历且在任期间履职良好的,可以优先考虑。
(二)推荐或自荐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的,除符合委员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工作时间满 5 年以上,且具有相关管理工作岗位履职经历3 年以上,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协调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
2.熟悉破产管理行业,热心协会工作,具有强烈的公益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3.为人正派,处事公道,具备较强的影响力;
4.近五年内未曾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三)推荐或自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的,除符合委员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从事律师、会计师或者破产清算职业满5年以上,且具有破产管理执业经历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破产管理经验和较强的业务能力、协调能力;
2.具有较强的专业研究能力,在该专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大的影响力;
3.热爱破产管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追求和行业责任感,愿意服从工作分配;
4.近五年内未曾受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
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监事长、秘书长和监事,不兼任专门委员会和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三、报名方式
1.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亦可由分管副会长直接推荐)。由本人填写申报表或自荐表(见附件),经单位签署推荐意见和加盖公章后,将表格的word版与签名并盖章的PDF版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3677146013@qq.com ,邮件请标注“某某委员会报名+单位简称+姓名”;
2.申报委员的最多不超过2个意向委员会;自荐主任(副主任)委员的,限报1个意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职位和另一个意向委员会委员。申报主任(副主任)委员职位的,视为同时申请该委员会委员人选,如未能入选主任(副主任)委员职位,可根据本人意愿确定是否担任该委员会委员职务;
3.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4月28日。如遇特殊事由,经会长批准同意后可适当延长。
四、委员、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产生程序
(一)委员产生程序
秘书处汇总所有报名情况并审核相关材料,根据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的两委会具体设置方案,综合考虑报名人数、个人意愿、业务特长、行业类型、区域分布等因素,提出各委员会委员入围人选名单,报会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二)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产生程序
两委会副主任委员、主任委员由本人提出申请或者协会分管副会长推荐,报名结束后,经分管副会长与秘书处联合审核提出入围人选名单,与两委会具体设置方案一起报常务理事会审议决定。
五、其他事项
1.请各会员单位收到通知后及时告知本单位破产业务团队成员,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做好推荐工作;
2.申请报名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情况,将取消报名资格或入选资格;
3.为便于工作联络,请各会员单位及时通知尚未加入“湖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会员联络群”微信群的本单位授权代表联系秘书处工作人员入群。
4.秘书处联系人:匡俊铭 联系电话:17673620423
联系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5号司法厅机关综合楼501室
附件:
1.《湖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2.《湖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申报表》;
3.《湖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专门/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委员自荐表》。
特此通知。
湖南省破产管理人协会
2024年4月9日